近年來,我市積極探索基層治理現代化新路徑,建立社會工作觀察制度,通過科學設立觀察站點、精心組建觀察員隊伍、持續優化運行機制,把黨的社會工作延伸到基層最末梢,讓資源、服務和管理真正沉到一線、落到實地,切實解決了一批民生難點問題,推動城區馬宮街道被確定為中社部黨建引領基層治理觀察點,群眾身邊的“煩心事”“揪心事”有了更暢通的反映渠道、更快速的響應機制。
科學構建網絡
筑牢一線治理陣地
我市圍繞“感知民情、響應訴求、服務群眾”的目標,從制度設計、站點布局、隊伍組建三方面系統推進觀察網絡建設,把治理陣地建在群眾身邊。
強化制度引領,畫出清晰路徑。出臺《關于建立汕尾市社會工作觀察制度的工作方案》,配套制定觀察站運行管理、觀察員服務管理兩項制度,建立起“從上到下宣傳政策、推動工作”與“從下到上收集民意、反饋情況”的雙向互動機制,讓觀察工作有章可循、規范運行。
站點布到群眾身邊,打造多功能平臺。結合人口分布和區域特點,首批設立16個社會工作觀察站,覆蓋部分鎮街和重點村社,逐步向園區、樓宇、新興社會組織延伸。觀察站不另起爐灶,充分依托現有的黨群服務中心、民情地圖聯勤指揮站、人大代表聯絡站等陣地建設,實現政策宣傳、民意收集、矛盾調解等多功能集成,成為群眾“走得進、愿意來、能辦事”的基層治理前沿平臺。
選優配強觀察員,組建靠譜隊伍。觀察員選聘注重代表性、專業性和群眾性相結合。首批32名觀察員中,既有懂政策的專家學者、“兩代表一委員”,也有熟悉基層的鎮村干部、新興領域代表和熱心志愿者。黨員占比超過九成,確保隊伍的政治素質和責任感。上崗前,所有觀察員都接受系統培訓,學習政策理論、群眾工作方法、信息收集、矛盾調解等實用技能,努力成為基層治理的“多面手”。
明晰職責任務
發揮“探頭”“紐帶”作用
我市清晰界定觀察員五項主要職責,使其切實成為感知社情民意的“前沿探頭”和密切黨群關系的“堅實紐帶”。
宣傳政策,傳遞黨聲。觀察員深入田間地頭、小區樓院、企業車間,用通俗易懂的語言面對面宣講黨的方針政策和惠民措施。如長沙村村支書徐文彬通過微信群、發放傳單等方式詳解醫保繳費要點,讓政策深入人心。
收集民情,掌握實況。觀察員依托定期接待、日常走訪、線上平臺等多渠道,廣泛征集教育、醫療、養老、就業等民生領域的意見建議,特別是群眾的“急難愁盼”。如南門社區黨委書記彭小靖獲悉老人辦證拍照難,社區隨即提供上門服務,形成民情收集與解決的閉環。
聯絡訴求,暢通渠道。觀察員對收集到的群眾訴求進行分類梳理,通過觀察站平臺及時上報。針對需跨部門協調的復雜問題,按程序轉辦、提級辦理或聯合處置,確保訴求流轉順暢、處理高效。如針對居民反映的摩托車行車秩序混亂問題,信利工業城黨委觀察站上報協調后,推動了摩電專用通道的增設與完善。
調解矛盾,化解風險。觀察員發揮“前哨”作用,及早發現并介入苗頭性、傾向性矛盾糾紛,或及時預警上報,力爭將矛盾化解在早、在小。如外賣騎手葉海東發現商鋪廣告牌松動,立即勸導整改并上報社區,及時消除了安全隱患。
建言獻策,輔助決策。觀察員結合實踐,圍繞基層黨建、社區治理、志愿服務等重點領域提出針對性建議,為黨委政府決策提供參考。如市志愿服務聯合會執行秘書長劉建?;诠ぷ鹘涷?,提出發展“志愿小家”模式的建議,獲得相關部門的重視。
優化運行機制
確保群眾訴求閉環處理
我市著力構建“收集—處置—反饋”的閉環工作機制,確保群眾反映的問題“事事有回音、件件有著落”。
拓寬渠道,高效收集。線上依托善美村居“意見箱”等線上聯系服務平臺,實現24小時民意接收;線下通過觀察員定期走訪、座談交流等方式直面群眾。制度運行以來,通過集中走訪,征集到30條有效“金點子”。
精準分辦,協同處置。對政策咨詢類簡單問題,力爭“馬上辦”,累計現場解決43件。對復雜問題,建立“協同轉辦”機制,由社會工作部門研判后交辦、轉辦或提級處理。同時加強“預警聯動”,將觀察站發現的風險信息與基層治理平臺實時共享、聯動處置,累計排查風險隱患68起,93%在萌芽階段得到化解。
及時反饋,閉環問效。建立辦結回訪機制,要求首接觀察員或指定人員在問題解決后5個工作日內進行回訪,了解處理結果及群眾滿意度,并通過電話、短信、公告等方式及時反饋,做到過程透明、結果公開,切實提升公信力。
強化保障激勵
讓觀察員有干勁有奔頭
為了讓觀察員隊伍保持活力和專業水準,我市系統加強觀察員的培訓、管理、激勵和保障工作。
培訓常態化,提升能力。由市委社會工作部統籌,定期組織上崗培訓、專題輪訓、經驗交流等活動,培訓內容緊貼實際工作需要,幫助觀察員不斷充電賦能,提高群眾工作本領。
激勵制度化,增強榮譽感。建立觀察員履職檔案和年度評價機制,對工作認真、業績突出、群眾認可度高的優秀觀察員,及時通報表揚,并優先推薦參評“優秀共產黨員”“最美社工”“基層治理先進個人”等榮譽,增強他們的職業榮譽感和責任感。
管理規范化,激發活力。實行“一人一檔”管理,明確聘期、職責、權利與義務。建立動態調整和退出機制,對無法履職或考核不合格者及時調整,保持隊伍整體活力與健康流動,為制度長效運行提供堅實人才支撐。
汕尾日報記者 許 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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